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城市万都汇钣金喷涂中心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
地点: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迎宾大道与二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
建设单位:项城市万都汇钣金喷涂中心
建设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华敏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