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和调试时间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应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有限公司厂房三项目一期工程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白蕉科技园新港工业区。项目年产加气混凝土板材4万立方米。
本项目根据要求作出以下公示:
(一)竣工日期
2024年8月1日
(二)调试时间
2024年9月19日~2024年10月19日
(三)公众索取信息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作者(159****1723,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9-19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