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漯河市源汇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及专职人民调解员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源采磋商采购(2025-2)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源汇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及专职人民调解员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548,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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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7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15名; 5.2服务质量:合格,全面满足采购人要求;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按************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响应人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2月17日 至 2025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响应。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代表需要携带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法人章、单位公章)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民之家五楼)开标现场进行磋商、解密及最后报价。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方式,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bidweb/?regionCode=),供应商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未到现场参加开评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评分办法以及参数内涉及的证书、报告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收取: 收取方式:由成交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本次采购代理费用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向成交单位收取本次采购服务费。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源汇区司法局 | |||||||||||||||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创业路与柳江路交叉路口往北约 100 米 | |||||||||||||||
联系人:于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会展中心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B座511号 | |||||||||||||||
联系人:翟先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翟先生 | |||||||||||||||
联系方式:****** |
此处文件下载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采购公告相关附件:采购文件.pdf